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對加密服務牌照的審核已進入最後階段。部長尚達曼在書面答覆國會詢問時透露,自2020年《支付服務法》生效以來,新加坡共收到超過480份加密服務牌照申請,其中約170家申請提供數位支付代幣服務[citation:3]。
截至目前,尚未有任何DPT服務提供商正式取得牌照。幣安亞洲服務公司、Coinbase新加坡和Gemini目前在新加坡享有牌照豁免,可持續營運直至申請獲得核准或遭駁回[citation:3]。
尚達曼表示,經過與監管機構的溝通,已有30份DPT申請被撤回,另有2份申請遭拒絕。金管局嚴格審查所有申請,綜合考量多項因素,包括申請人對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募集風險的理解、商業模式帶來的技術風險,以及為降低這些風險所建立的控管措施是否完善。未能達到金管局法規和通知要求的申請人將被拒絕[citation:3]。
新加坡自《支付服務法》實施以來,逐步建立起完整的數位資產監管框架。最新版的《金融服務與市場法》第一附表詳細界定了數位代幣服務的範圍,包括代幣交易、交換安排、傳輸、託管、諮詢等九大類服務,同時也明確排除技術服務提供者、中央銀行數位貨幣及有限用途數位支付代幣[citation:7]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