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金融監督院發布虛擬資產會計處理指引,規範企業持有加密貨幣之評價與揭露

韓國金融監督院5月上旬發布《虛擬資產會計處理指引》,要求持有加密貨幣的上市公司必須在財務報表中明確揭露資產種類、數量、取得成本、公允價值及評價方法。新規適用於2026會計年度起之財務報告。

近年愈來愈多韓國企業將加密貨幣納入資產配置,包括遊戲公司、網路服務商等,但缺乏統一的會計準則導致財務報告比較性不足。金融監督院表示,新指引參考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的相關規範,並針對加密貨幣的特殊性進行調整。

根據指引,加密貨幣應分類為「無形資產」或「存貨」,並按公允價值衡量。價值變動損益應認列於當期損益。企業也須揭露加密貨幣的託管安排、私鑰管理方式及相關風險。

業界會計師指出,新指引將提高企業持有加密資產的透明度,有助投資人評估相關風險,長期有利於加密貨幣的機構化發展。但短期內可能增加企業的財務報告編製成本。

資料來源:韓國金融監督院、韓國會計準則委員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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