菲律賓中央銀行4月11日發布穩定幣發行監管指引,要求所有在菲律賓營運的穩定幣發行人必須取得央行核准,並維持100%的準備金資產。新規即日起生效。
根據指引,穩定幣發行人須將準備金存放於菲律賓持牌銀行,資產類型限於現金、國債等高流動性資產。發行人每月須向央行提交審計報告,確保穩定幣有足額資產支持。
菲律賓央行官員表示,穩定幣在跨境支付和匯款領域具有應用潛力,但也帶來金融穩定風險。新規將在促進創新和保護消費者之間取得平衡。
菲律賓是全球最大的匯款接收國之一,2025年海外菲律賓勞工匯款金額超過400億美元。穩定幣被視為降低匯款成本的有效工具。
目前已有兩家企業向菲律賓央行提交穩定幣發行申請,包括一家本地金融科技公司和一家國際區塊鏈企業。預計首批牌照將於下半年發放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