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是一種沒有實際業務的上市空殼公司,成立目的是透過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,然後在特定期限內收購一家有實際業務的私有公司,使其間接上市。
新加坡交易所於2021年正式推出SPAC上市框架,成為亞洲主要金融中心中最早引入SPAC機制的市場之一。根據新交所規定,SPAC在上市時必須募集至少1.5億星元的資金,並在上市後24個月內完成收購,否則必須將資金退還給投資人。
新交所SPAC框架的特色在於設有較高的投資人保護門檻。SPAC上市時至少要有25%的股份由獨立機構投資人持有,且獨立董事必須佔董事會多數。此外,SPAC必須在收購完成後,獲得獨立股東批准才能進行交易。
截至2026年3月,新交所已有超過10家SPAC掛牌上市,累計募集資金超過30億星元。這些SPAC主要聚焦科技、金融科技、生物醫藥等新經濟領域,為東南亞地區的新創企業提供了新的上市管道。
市場觀察家指出,SPAC機制為企業提供了比傳統IPO更快速、更具彈性的上市路徑。對於投資人而言,SPAC則提供了參與私募股權投資的機會,同時享有上市公司的流動性和透明度。
